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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4助理起訴 僅台大13妹「公衛文」王郁文未獲檢方請求減刑

高虹安助理王郁文(右)是「台大13妹」中的「公衛文」。(資料照)

高虹安助理王郁文(右)是「台大13妹」中的「公衛文」。(資料照)

2023/08/14 14:13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新竹市長高虹安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今日將高虹安及其助理共5人起訴,被起訴的4名助理中,只有被網友封為台大13妹「公衛文」之稱的王郁文,否認犯行,未獲檢方請求減刑;其他3人,檢方則以3人態度良好,無獲得犯罪所得,且身為勞工,所為是配合雇主的行為及決定,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情堪憫恕減刑後判1年以下徒刑並宣告緩刑。

被起訴的4名助理為,時任高虹安委員辦公室主任的陳奐宇、行政主任黃惠玟、法務主任陳昱愷、公關主任王郁文4人。

檢方調查,高虹安夥同助理浮報助理酬金部分共8萬餘元、加班費54萬餘元,扣除實際用於支付公費或私聘助理薪資、獎金共16萬餘元後,總計詐得46萬30元,高虹安將部分詐得的款項,用來支付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頭、卸妝棉補充包、頭痛藥、台大醫藥費、高虹安個人餐費等。

檢方將5人起訴後,以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偵查中自白犯行,態度良好,無獲得犯罪所得,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及刑法第31條第1項但書規定減輕其刑。

檢方並請法院審酌,黃惠玟是依照高虹安指示做事,供出一切犯罪情況並提供事證,陳奐宇及陳昱愷身為勞工,配合雇主行為及決定,請再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並請宣告1年以下徒刑並給予緩刑宣告,以勵自新;至於王郁文則未獲檢方請求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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