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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拚臨時會三讀 傳綠營將終身限制退將赴中言行

李俊俋認為妨害國家尊嚴的行為,無論退離職多久都不應該發生,因此在內政委員會中提出修正動議取消15年限制。(資料照)

李俊俋認為妨害國家尊嚴的行為,無論退離職多久都不應該發生,因此在內政委員會中提出修正動議取消15年限制。(資料照)

2019/06/18 12:36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立法院昨起召開臨時會,預計將完成一系列國安修法,其中有關「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據傳民進黨團將採立委李俊俋先前在內政委員會中提出之版本,修法規定曾任我國國防、外交、兩岸機關首長、情報機關副首長及中將以上者,終身不得在中共黨政軍慶典或活動上做出唱中國國歌、向五星旗敬禮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

對於外傳民進黨團將採用李俊俋版本,記者今向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求證,柯受訪時並未把話說死,僅強調此版本有納入討論,但一切還是要等黨團做最後確定,預計臨時會到7月初才會處理到本案。

李俊俋版本主要是從行政院版本修改而來,其條文規定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國安相關機關政務副首長或情報機關首長或中將以上人員,不得赴中參與中共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舉辦的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

至於何謂「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根據條文定義,是指「向象徵大陸地區政權之旗、徽、歌等行禮、唱頌或其他類似之行為」。

據悉,行政院版原先設有但書,明定退離職滿15年者不在此限,但李俊俋認為妨害國家尊嚴的行為,無論退離職多久都不應該發生,因此在內政委員會中提出修正動議取消15年限制,並獲得陸委會主委陳明通當場表態支持,但後來本案因國民黨立委林為洲等人反對而保留送交朝野協商。

若是違反該條文,按照行政院版草案,原服務機關將可視情節停止當事人領受10到100%的月退給與5年,情節重大者更得直接剝奪月退給與,已支領者也應追回,未領取月退休給與者由原服務機關處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且當事人領取的獎章、勳章、執照、證書等均予以追繳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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