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阻洩密 立委連署修法 洩密共諜加重其刑到1/2
2019/03/18 11:36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共諜刺探台灣機密情形時有所聞,更有不肖國安軍情人員洩密給共諜,但現行法令判的太輕,不足以嚇阻洩密事件的發生,立委羅致政等16人已連署提案修法,若有現職或是退職未滿一定年限,卻將機密交付共諜者,要加重其刑到二分之一。
立委羅致政提案修改國家情報工作法,已獲15位立委連署,若修法可以順利在立本會期通過,將會提高刑度,有效嚇止國安軍情人員洩密甚至是淪為共諜事件的發生。
羅致政表示,現時外國或境外勢力對我情蒐日增,且為外國勢力、境外敵對勢力或其工作人員對本國從事情報工作而刺探、收集、洩漏或交付資訊的危害更甚一般情形,而情報人員或情報協助人員退(離)職未滿一年者,不但仍有對國家忠誠及保密義務,其對情報工作相關資訊之掌握程度更甚一般人民,其故意觸犯本條之罪者,應加重其刑度。
現行情工法規定,洩露國安軍情機密並交付敵對國家者,處3年到10年不等徒刑,刺探或搜集國安軍情機密者,依犯案情節處1年到12年徒刑;立委此次連署提案修法,將增列條文,針對退(離)職情報人員犯相關罪行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