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周泓旭共諜案還沒完!另涉王炳忠案退回北檢另案偵辦

中生共諜案被告周泓旭(中)來台發展組織案,針對吸收外交部「A男」未遂一案,最高法院今維持二審1年2月徒刑,駁回上訴定讞。(資料照)

中生共諜案被告周泓旭(中)來台發展組織案,針對吸收外交部「A男」未遂一案,最高法院今維持二審1年2月徒刑,駁回上訴定讞。(資料照)

2019/03/14 19:11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中生共諜案被告周泓旭來台發展組織案,針對吸收外交部「A男」未遂一案,最高法院今維持二審1年2月徒刑,駁回上訴定讞;至於周泓旭另涉吸收新黨成員王炳忠一案,當初北檢認為與吸收「A男」一案為「裁判上一罪關係」,移交高等法院併辦,隨著案件上訴移交三審後,最高法院今將吸收新黨成員的部分退回,北檢將再另案偵辦。

據悉,北檢收到最高法院退併辦吸收新黨成員一案的資料後,將以追加起訴周泓旭的方式,移交台北地院審理。

高等法院審理周泓旭吸收「A男」案期間,北檢另查出周泓旭涉透過新黨成員王炳忠等人所運作的「燎原新聞網」等發展組織,北檢兩案屬於「裁判上一罪關係」,將吸收新黨成員一案移送高院併辦,但高院認為兩案「非裁判上一罪關係」,去年4月退回併辦。

高院指出,北檢移送併辦事實,是2014年12月間,周泓旭接受具有對台情蒐工作任務的中國國台辦指示,利用王炳忠等人運作「燎原新聞網」、「星火秘密小組」等機會,協助提供所需資金,並定期彙報工作成果,周男即以此物色我國軍方人員,為中國軍事、黨務、行政機關在台發展組織。

高院認為,周泓旭涉接受中國共產黨指揮領導的「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指示,吸收外交部「A男」在台發展組織未遂案,與北檢指控周男受中國國台辦指示,另案吸收王炳忠等人在台發展組織等移送併辦,兩者的上級單位、吸收對象、犯罪時間、行為模式均不相同,無法認定兩案具有裁判上一罪關係,而併辦部份未經檢方起訴,不在高院審理範圍內,所以將併辦部份退回北檢,由檢方另行偵辦。

針對高院當初就周泓旭涉吸收新黨成員一案退回併辦的部分,高檢署不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周泓旭吸收「A男」一案的上訴後,也同時將高檢署上訴併辦一案退回,北檢待收到最高法院的卷證後,將另就吸收新黨成員一案重新分案偵辦。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