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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邁:法官已認定馬英九是教唆犯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等案,今獲判有期徒刑1年3個月定讞。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右)引述高院新聞稿指出,法官已認定馬英九是教唆犯。(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等案,今獲判有期徒刑1年3個月定讞。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右)引述高院新聞稿指出,法官已認定馬英九是教唆犯。(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5/02/12 22:35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等案,今獲判有期徒刑1年3個月定讞。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引述高院新聞稿指出,馬英九總統在其間主動透過電話「指示」黃世銘,顯見法官已認定馬就是教唆犯。

陳其邁指出,高院法官在新聞稿內提及「102年9月4日中午總統馬英九致電告知黃世銘,此案件除了立法院長涉及關說外,尚有法務部長、台高檢署檢察長也有涉及關說,因法務部長、臺高檢署檢察長是隸屬於行政院,依行政體制要求黃世銘應將此事向行政院院長江宜樺報告」、「其(黃世銘)原無意告知行政院長,係於102年9月4日上午接獲總統馬英九之指示,始另行起意聯繫行政院長告知上開偵查資訊」。

他表示,「刑法」明文規定,「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按高院新聞稿可知,黃世銘本無洩密給江宜樺之意,但在馬英九多次「要求」、「指示」下,黃世銘才照馬的意思,把偵查中的內容洩密給江,如果這不是教唆犯,那什麼才是教唆犯?

陳其邁要求,台北地檢署應按高院的判決結果,重啟調查程序,將馬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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