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車占用電動車格 北市3月起開罰
2024/02/23 05:30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電動車已成趨勢,台北市近年也廣設電動車充電格位,但車位卻常被燃油車輛占用。今年三月起,燃油車輛違規占用電動車格位,將被依停車場法開罰六○○元至一二○○元罰鍰。另,大安區辛亥路一段及大安路一段一七五巷兩處路邊裝卸貨停車格位,將試辦每三十分鐘累進費率收費管理。
依交通部公路局統計,台北市截至今年一月底電動車掛牌數已達一.六萬輛,目前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共有六○○格充電格位,今年六月底預估可完成四四二格;十二月底預估完成七五八格,今年台北市各停車場預計可建置一二○○格充電格位。
依停車場法罰600至1200元
台北市停車管理處表示,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於格位標線內劃設綠色內框線,並設有「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標示牌面。電動車汽車充電專用格位以差別費率計費,比一般停車格為每小時多十元;不充電卻停放的車輛每小時會再加收十元。
台北市裝卸貨停車格位原本停車無累進費率,常遭有心人士長期占用。停管處也將於二月二十六日起在大安區辛亥路一段(汀州路三段至新生南路三段)及大安路一段一七五巷(大安路一段至仁愛路四段四十八巷)兩處路邊裝卸貨停車格位採累進費率,貨車每停放三十分鐘將計費一次,前二次為三十元,第三次起每次提高至六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