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新制!研究生遭教授性騷 可換人指導/研究成果歸屬一個月內決定 保障學生權益
台大增訂保障研究生規定,研究生如遇性騷可換指導教授。(記者林曉雲攝)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台灣MeToo事件從政壇延燒到各界,台大教務會議這學期通過「論文指導教授與研究生互動準則」修正案,新增規定保障研究生,如被指導教授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經校內性平會決議成立,研究生可主動終止指導關係,更換指導教授,系所針對雙方之間的研究成果歸屬,須在一個月內作出協調結果,以保障學生權益。
台大這學期開始新制,其他大學已多有相關措施,台東大學校長曾耀銘表示,若研究生與指導教授間發生性平事件成立時,性平會即主動要求該系所更換指導教授,不需要研究生提出申請。
多所公立大學已有相關措施
東華大學校長趙涵㨗指出,依現行規定,性平案件進入程序,會暫時停聘當事人教授,確保師生間不再有接觸;暨南國際大學校長武東星也表示,原指導教授為性別事件加害人時,研究生中途更換指導教授,無需取得原指導教授同意。
台灣師範大學表示,教務會議十一月通過「論文指導教授與研究生互動準則」,性騷擾案中研究生要求更換指導教授,經協議後填妥書面申請單經校方核備後,即自動生效。中山大學表示,各系所都有制定更換指導教授的處理要點。
教育部學特司科長謝昌運說明,依「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二十五條規定,如有必要更換指導教授,得經性平會決議後執行,過去未接獲投訴因性騷擾或性霸凌無法更換指導教授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