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環境給付補申報 6/1起跑
2024/05/16 15:14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農業部農糧署提供農民綠色環境給付,申請的時間都是每年的1月並申報當年度上半年與下半年,為讓農民有補申報或更改作物機會,每年6月會陸續在各縣市接受農民再度申報,有意的農民可到原申報地公所或農會申辦。
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的措施規定農民必須在年初同時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農糧署組長林傳琦表示,考量部分農友下半年耕作規劃需求,在年初無法同時申報2次者,或者下半年耕作實際種植情況和原本申報內容有變動者,都可把握申報地縣市政府公告補申報期,雙北、基隆、桃園、新竹、台中、高雄、屏東、金門申請日為6月1日至6月30日;南投則是6月14日到7月12日;彰雲嘉南則於6月15日到7月15日;苗宜花東澎則是7月1日到7月31日。
農糧署提醒,為符合不同農友耕作需求,除公糧及契作硬質玉米另有規定外,開放農友可自行規劃耕作期程,並以符合「當年起始、半個月或十天(一旬)為單位,且連續4個月以上」的耕作期間為原則,但不同耕作措施之耕作期間不能重疊,另除生產環境維護措施每年只能申報1次且不得跨年度以外,其餘措施可以申報跨年度耕作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