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講習扣抵違規記點 台中區百餘車主趕課「8成快要扣駕照」
![台中區監理所進行違規記點講習情形。(讀者提供) 台中區監理所進行違規記點講習情形。(讀者提供)](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3/12/06/4512787_2_1.jpg)
台中區監理所進行違規記點講習情形。(讀者提供)
〔記者黃旭磊/台中報導〕交通部從今年6月30日起實施交通違規記點制度,由於1年記12點吊扣駕照2個月,不少車主認為過於嚴苛反彈,公路總局提出違規記滿6點,可由駕駛申請自費講習抵兩點,一年僅限申請一次;台中區監理所指出,半年來有145名車主申請參與講習,其中近8成車主快要被吊扣駕照了。
交通部新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12點者,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2年內若吊扣駕駛執照2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將吊銷駕照;外界認為,較原先半年記6點需吊扣駕照1個月,新修條例年限較為寬鬆。
台中區監理所駕管科長陳洽文說,今年6月30日起,中部地區有145名車主申請參與講習,其中,有近8成車主違規記點在8-9點,距記12點(需吊扣駕照兩個月)已經快要達到上限了。
承辦人員透露,中部地區駕駛人違規記點以未禮讓行人、超過速限40公里最多,至於駕駛人自費講習抵2點,將用影片分析違規情節,讓學員理解後改變駕駛習慣。
監理所表示,申請自費講習1年內以1次為限,駕駛人1年內記違規點數達6點,得向各監理所(站)申請自費600元參加3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完成講習後,扣抵違規點數2點,至於扣抵期限,自記違規點數達6點之日起算,1年內以1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