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和平紀念日上班 應加倍給薪或補假
2022/02/18 11:56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今年2月28日和平紀念日法定休假日逢週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雇主應依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或徵得勞工同意出勤,月薪制勞工應加給1日工資,時薪制勞工應針對出勤時數加倍給薪。
勞工局指出,勞工全年應有12個法定休假日,包含228和平紀念日,如雇主對勞工的出勤是採正常工時制度,也就是單日正常工時8小時,則勞工每年至少應有116日不須出勤,包含52個例假、52個休息日及12個法定休假日。
若雇主未給足勞工免出勤日,使勞工於休息日出勤,應按時數並依規定加成計給加班費;如使勞工於法定休假日出勤,則應加倍計給1日工資。
勞工局強調,事業單位如違反上述規定,依法可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