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事件!製販持有兒少性影像 立委提案修法重罰/購買、下載都是加害者 應增加刑度遏止犯罪產業鏈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中)、范雲(左二)、郭昱晴(右二)、吳沛憶(右一)等人召開「不要成為下一個共犯!兒少性剝削零容忍加重罰則保護下一代」記者會。(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陳政宇、林哲遠、黃靖媗/台北報導〕藝人黃子佼被查獲涉持兒少性影像,藍綠白三黨立委皆提案修法,盼杜絕相關行為。民進黨立委林月琴等人表示,目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罰則過輕,也缺乏嚇阻效果,應重罰製造、販售、持有者。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要求延長未成年性侵追訴期。民眾黨團副總召黃珊珊則主張,犯罪刑度應訂立不同量刑標準,散布愈多、量刑愈重。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范雲、郭昱晴、吳沛憶昨召開記者會,說明修法主張。林月琴表示,該案目前只能透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處理,但其罰則對比他國,顯然過輕也缺乏嚇阻效果,且整部條例罰則明顯過輕,防範杜絕效果不彰。范雲說,任何形式的未成年性私密影像都是違法且不可容忍,她將提案修法,購買兒少性私密影像就是加害者。
郭昱晴指出,盼比照「刑法」第二七七條,以傷害罪的角度切入來討論刑期,也期盼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加刑罰強度,遏止及剷除犯罪產業鏈。吳沛憶評估,加重處罰購買未成年性影像的行為,社會有相當共識,呼籲衛福部積極回應社會期待、打擊性剝削犯罪。
延長未成年性侵追訴期
此外,民進黨立委黃捷說,她已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提出修法草案,內容包括下載、持有或偷拍非法兒少性私密影像者要加重罰則、要接受身心治療,下載也算是犯罪行為等。民進黨立委蘇巧慧也預告,本週會透過臨時提案,要求主管機關督促網路業者下架性剝削影像,並將下架成果公告周知。
洪孟楷亦提出「刑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他說明,過往經驗發現,未成年經歷性侵害,不容易在短時間內揭露被害歷程,兒少被害當下可能迫於加害者權力不對等,也可能不知如何行使自身權利,不該讓刑事追訴期變成可能脫逃的藉口,因此,修法要求延長針對未成年性侵的追訴期,敢犯法,就要面對法律制裁。
黃珊珊認為,相關犯罪刑度應針對被害兒童的內容、年齡,影像的露骨程度、殘虐程度、加害者的資歷訂立不同量刑標準。民眾黨團將召開公聽會檢視法源,鎖定嚴懲兒少性剝削行為、杜絕性剝削產業鏈、強化下架手段、性私密影像流傳至境外網站之處理,警政單位應建立侵害兒少罪犯的資料庫等五大議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