睽違10年再有新聞台誕生 NCC通過「鏡電視新聞台」申設案
NCC今核准鏡電視新聞台申設。(記者楊綿傑攝)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鏡電視申設新聞台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於第999次委員會再度審查鏡電視新聞台申設案,NCC副主委翁柏宗稍早宣布,最終決議以附負擔許可「鏡電視新聞台」申設,也成為10年來首個通過申設的新聞台。
鏡電視新聞台由精鏡傳媒於2019年提出申請,歷經多次委員會審查都是補件再審,今日通過後,距離上個通過申設、2012年通過的UDN新聞台,已經過約10年時間。
NCC表示,案件經當事人補正,程序完備,決議予以許可。但雖然通過,也保留許可廢止權,並針對股權結構、負責人資格、公司財務、公司人力、經營方針、內容製播、內部控管及公共問責、勞動權益等面向分別做成12項負擔、14項附款、16項行政指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