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下令 停業防疫政策 警察局長須親自督導
2020/04/09 20:07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為貫徹中央疫情流行指揮中心停業指引及有效防止疫情擴散,警政署今已通報各警局全力依照各地方政府停業防疫政策,並由警察局長親自督導、各轄區分局長率隊配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衞生、消防等單位執行聯合稽查。
警政署表示,如未能配合停止營業者,可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據特別條例重罰,以落實公權力執行,降低民眾群聚感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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