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路平 台中市府收回16條道路權管責任
2016/01/07 17:29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市府建設局推動路平專案再出招,即日起收回原由各區公所權管16條使用率較高的重要道路,避免道路跨越不同行政區及過於寬廣,產生管理責任模糊及區公所力有未逮等問題,以增加道路養護效率。對此,議員受訪時表示「樂觀其成」。
建設局表示,市府考量指標型道路較寬廣,僅以區公所現有委辦的財源及人力等行政資源養護效率有所不足,也為避免因道路跨越不同行政區的管理責任不明,決定從元月起由建設局收回權管責任,也讓區公所執行道路養護更具有機動性。
建設局收回權管的這16條道路,分別是跨越潭子、豐原及神岡區的崇德路、承德路及西勢路,跨越豐原及神岡區的豐原大道,跨越梧棲及清水區的大智路,沙鹿區沙田路,大甲區北堤東路、北堤西路,外埔區甲后路,大肚區沙田路,大里區文心南路、德芳路、德芳南路,龍井區沙田路、中興路(特五號)、臨港東路(特六號),烏日區環河路、環中路;霧峰區中正路,太平區祥順路等指標型道路。
民進黨議員張玉嬿說,民眾對於路平的要求比以前嚴格,但卻常聽到相關承辦人說「這是區管道」或「這是市管道」,感覺有點推託,因為對民眾而言,都是市府該管的,所以樂見建設局此舉,但也應增加更多經費加強刨鋪,給路人安全馬路。
國民黨議員林碧秀對此同聲按讚,但也提醒建設局既要收回,維護管理就要透徹,不能到時反而因為管太多無法兼顧品質,同時也應明確規定幾米以下的道路歸區公所權管,給足經費由區公所機動管理,才能滿足民眾對小巷道的路平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