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山限區」重建高度審議原則卡關 更新處:景觀衝擊有限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今天就山限區危險建物更新的建物高度,向都審會提出審議原則報告。 (資料照,台北市都市更新處提供)
〔記者何玉華/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鬆綁非地質敏感區山坡地危險建物更新重建,修正「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去年底發布實施,其中針對未能用完容積獎勵的建物,若超過21公尺,重建高度以30公尺為限。台北市都市更新處今(25日)就審議原則向都審會提出報告,但委員擔心破壞山坡地保育及景觀,建議提供模擬圖後再議。
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修正,其中第18條授權讓受限基地條件未能用完容積獎勵的建物,且超過21公尺高度,可經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都審會)審議通過後適用,但重建高度以30公尺為限。
不過都審委員認為,山坡地、自然景觀是台北盆地的資產,要放寬山坡地開發,應就山坡地與建築物的高度做模擬,才有說服力;也有委員認為,民眾都更要爭取最大利益,但都審會要考量都市景觀,兩者間要取得平衡,不同的區位,建物的高度也會有不同考量,是否要把大量體放在山坡地上,應該再討論。
都審會主席、都發局長王玉芬說明,並非全面放寬山坡地建築高度,僅有危險建築跟非地質敏感區域,請更新處重新檢視是否會影響到景觀,再提出報告。
更新處長陳建華表示,更新自治條例已經議會審議通過,不影響民間送件審查;提報審議原則是希望有助未來審議順暢,避免邊審邊建立原則。他一開始也擔心影響大,但在分析完後,影響其實有限。
陳建華強調,全市山限區且屬住宅區的1229張建照中,位於住宅區、屋齡30年以上,扣除未建築、保護區、公設用地、地質敏感區等情形後,共有624張建照,約佔山限區住宅區建照數的50.77%;其中因為容積用不完,重建高度可能超過21公尺的,以現況是6層樓以上的為主,在624張建照中僅占72張,以士林、內湖最多,其次為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