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士傑命案再帶回2男查證 疑槍手第1輛作案車前買主
林士傑命案檢警專案小組17日下午在南部地區找到涉買槍手第1輛作案本田轎車(照中間車)的L姓男關係人與其S姓老闆2名證人,警方漏夜搜索2名證人據點,同時帶2人回台南警局訊問。(資料照,民眾提供)
首次上稿 19:19
更新時間 21:30(更新案情)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遭槍殺命案,警方專案小組持續追查槍手所使用2輛權利轎車與1輛機車的交易流向。近日針對這些車輛的買賣對象查出涉買槍手第1輛作案權利車的L姓男關係人,17日下午在南部地區找到L男與其S姓老闆2名證人,警方漏夜搜索2名證人據點,同時帶2人回台南警局訊問。
據警方專案小組調查,L男涉向上游車主購買槍手使用的第1輛本田權利轎車,有證人指證與車輛買賣金流等相關佐證。L男買下本田權利車後持有約1年時間,後來其S姓老闆有客戶想買車,L男就把本田權利車交給S男在1年前轉賣出去。2名證人持有這輛槍手作案轎車都是過去1年前的事了。
專案小組在搜索後將2名證人帶回台南警局訊問,追查他們與槍手有無連結關係。
警方調查,7月8日案發當天清晨,涉嫌槍殺林士傑的槍手在行凶後逃離、駕駛第1輛本田權利轎車逃往距案發地2點多公里的南區新建路53巷停車場對車子與兩把作案手槍、行凶時穿著衣物縱火滅證,接著駕駛第2輛三菱權利轎車南下往高雄大樹區棄置、同樣在車內潑灑鹽酸滅證,之後又騎第3輛的機車到屏東地區棄置,槍手再步行逃逸,處處設下追查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