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警騙單身女警「包夜」 假記者警所套口風
女警是特考班警員涉世未深,大學畢業後考上特考班,在警專受訓時被李員騙過夜。(記者王捷翻攝)
首次上稿 03-29 23:50
更新時間 03-30 07:56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李姓警員考上特考班,受訓時,隱瞞已婚身分,與同期女警過夜20多次;李妻得知後,以侵害配偶權向女警提告求償200萬元,竟還有疑似徵信社人員假扮記者找上女警套話,問事前是否知道李員已婚,還好被警所所長識破;最後李員出庭,坦承欺騙女警,沒有積極證據證明女警知道李員已婚,台南地院民事庭判女警勝訴。
這名女警與李員都是特考班出身,李員有工作經驗,女警是在大學畢業後就考上警察特考,涉世未深,與李員交往時還未接受完整的警察實務訓練,雖然李妻曾跟著李員、李員的女兒一起參加特考班辦的兒童節活動,但李員告訴其他同學已與妻子離婚,當時女警也在場,因此受騙,兩人自2020年7月開始交往。
2021年1月,李員與女警交往半年後,以要準備三等特考為由甩了女警,同年6月1日,李員與妻子雙方簽下離婚協議,不知道李妻掌握了什麼證據,約定有關「侵害配偶權」問題,李員以194萬元和解收場,同時李妻也向女警求償,還親自殺到警所訴苦,聲淚俱下,但女警不同意和解,因此李妻告上法院。
據了解,李員與女警分手後,雙雙都順利通過三等考試,並分發到警察機關,女警在分發後曾向上級報告受訓時被李員「騙過夜」一事,等候判決期間,疑似有2名徵信社人員假扮記者到警所,藉口採訪之便把女警約出來,打算套女警的話,確認是否知道李員已婚,還好所長曾辦理新聞業務,對媒體有一定的了解,看了「假記者證」,開始上網查「假記者」寫過的新聞,結果很快戳破了對方身分。
李妻在法庭上強調,女警身為警務人員,對於交往對象應該有敏銳度,且女警與李員一起出遊、過夜,入住旅館時也會拿出證件,女警不可能沒看到,李員也出面作證坦承欺騙女警,與女警過夜、出遊至少20次。
女警聲稱,她以為李員已離婚,雖然曾去過李員的老家,但家中只有嬰幼兒用品,沒看到李妻的生活用品,所以她無法判斷李員的婚姻關係,法官認為客觀上女警的確有與李員交往,但主觀上沒有侵害配偶的故意行為,所以判女警勝訴。
李姓警員坦承,跟女警交往時欺騙她已經離婚,兩人過夜、出遊至少20次。(記者王捷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