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槍擊案分隊長外遇女警記過拔官 女方判賠元配25萬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資料照)
〔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館長槍擊案已告一段落,但專案小組一名黃姓分隊長與未婚黃姓女警,因辦案朝夕相處,竟發生婚外情,黃妻自力蒐證,發現丈夫、黃女對話及錄音等;黃女辯稱與男方偵辦「館長槍擊案」一案親密交往,但否認發生性行為;桃園地院依2人對話、證詞,判黃女賠黃妻25萬元;新北市警局獲悉後,對2人記過、調離林口警分局,黃男還被拔官,以示警惕。
新北市警察局表示,因全案查無實證,對2人各記過一次,黃姓分隊長拔官、調往刑大,黃姓女警因為保一支援校園無毒警力,調往三峽分局,分離2人服務單位,給予警惕;但據瞭解,因刑警人力吃緊,2人仍從事刑警業務。
據透露,年輕的黃男對緝毒很投入,分發林口分局後,還曾於2018年查獲45公斤毒品,獲選安居專案緝毒英雄,還獲時任行政院長的賴清德表揚。同事得知這樁桃色風暴,都對黃男自毀大好前程感到惋惜,但也不乏認真辦案同事,認為辦案努力,都被這樁同仁婚外情搞砸,大嘆「前方吃緊、後方緊吃」抹煞專案小組的努力。
據了解,黃姓分隊長、黃姓女警原同屬林口警分局偵查隊,發生館長案後,2人支援新北刑大,因同進同出,竟發生感情,當時同事忙於偵辦館長案,槍手背景、交往及清查竹聯幫寶和會等情資,且2人表現正常,根本不知道2人辦案辦到床上。
黃妻控訴,黃女明知丈夫已婚,2人卻在2020年10月、12月間在住處等地發生性行為,破壞家庭圓滿、造成她精神上痛苦,侵害她配偶權,事後與黃男離婚,對黃女提出50萬精神撫慰金。
黃女辯稱,自己和黃男同為為新北市警林口分局偵查隊刑警,偵辦館長槍擊、竹聯幫寶和會組織案等社會矚目案件,須密切調查等互動,但沒有逾越正常男女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