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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蕾服飾總裁寫「不出軌承諾書」又劈腿2女 原配求償5000萬逆轉敗訴

伊蕾服飾是台灣知名服裝品牌,進軍中國獲利豐厚,創辦人夫妻卻因婚姻而屢次鬧到法院。(記者張瑞楨翻攝自Google街景)

伊蕾服飾是台灣知名服裝品牌,進軍中國獲利豐厚,創辦人夫妻卻因婚姻而屢次鬧到法院。(記者張瑞楨翻攝自Google街景)

2022/03/26 13:22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灣知名女裝品牌「伊蕾服飾」陳姓總裁與林姓妻子(董事長)結褵30多年,林女指控陳男寫下「愛家不再出軌」,否則把財產一半交給妻子的承諾書,卻又與兩名女人劈腿,林女甚至抓到陳男與女主管於公司內的「香爐前身體緊貼相擁」,向法院提出「履行協議」之訴,聲明陳男應先支付5000萬元,台中地院判決陳男應給付5000萬元,台中高分院二審卻大逆轉,認為這紙承諾書是以離婚為前提,雙方卻沒離婚,撤銷一審判決,駁回林女之訴。

此一外遇案件,不是只是民事訴訟,還延伸到刑事訴訟,林女懷疑陳男跟擔任主管的小玲(化名)有染,2018年在公司發佈公告,「野狗及小玲自公告日起不得進入本棟大樓」,被小玲怒告妨害名譽,台中地院與台中高分院於去年4月、10月,判處林女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確定。

判決書指出,林女與陳男結褵逾36年,林女卻指控陳男多次出軌,陳男為取得林女的寬恕,2004年(18年前)寫下一張承諾書,「保證愛這個家,感情不再有出軌,如有違言,同意支付財產二分之一做為贍養費,孩子監護權歸妻所有」,不料,他卻於2015至2018年間,又疑似與王姓女子婚外情。

林女指控,丈夫陳男與王女同遊日本,之後,陳男又在2017年疑與另一女子小玲(公司主管,化名)婚外情,陳男還因此與自己長女爭執,想解除長女副總裁一職,陳男與小玲更多次在分公司同進同出,因此,陳男要履行上述承諾書,依據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所核發財產記載,陳男2019年不動產與現金所得達3億5861萬餘元,應給付一半1億7930萬餘元,林女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先暫時請求給付5000萬元,其餘保留日後追加或擴張。

陳男答辯說,承諾書只是夫妻間類似愛情宣言的甜言蜜語,無請求權可言,承諾書也不是法律文件,他沒有簽名,屬於他獨自書寫的書信,並無對外公開或交付之意,另外,他與兩女並無瓜葛,聲明林女之訴駁回。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陳男不否認寫承諾書,保證「愛這個家,感情不再有出軌」等語,此承諾書目的是兩造繼續維繫婚姻,陳男違背承諾,應負損害賠償,另外,證據顯示陳男與王女之間,曾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陳男又與小玲在2019年9月間,在公司香爐之前,有身體緊貼相擁的行為,應屬情侶互動方式,據此判決陳男應給付5000萬元。

陳男上訴二審,說詞與一審相同,台中高分院二審法官認為,這紙承諾書中,陳男指「保證愛這個家,感情不再有出軌」、「專心家庭、事業」,「如有違言,同意支付財產二分之一作為贍養費,孩子監護權歸妻所有」,雖未寫「離婚」字眼,但依連貫前後文義,應以離婚為前提,但雙方卻沒有離婚,林女要求依承諾書約定,請求陳男先支付5000萬元,這項主張無理由,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林女敗訴,可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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