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2年豬排改標9000片吃下肚 彰化黑心食品商判1年4月
彰化縣全芳味食品公司蔡姓負責人涉嫌出售過期豬排,被高雄高分院判1年4月。(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彰化縣全芳味食品公司蔡姓負責人涉嫌把過期2年的大豬排賣給網路直播主、知名連鎖賣場,有9000片被消費者吃下肚,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食安法判刑1年4月。
判決書指出,2022年4月7日、18日,全芳味食品公司分別向南部30年老字號肉品公司進貨豬排5860包、1860包(每包有3片豬排),有效日期為2022年9月16日,由於銷售情況不佳,蔡姓負責人為減少損失,因而萌生塗改日期犯意。
蔡男指示楊姓、魏姓等員工(均緩起訴處分),或利用週末公司員工未上班時,聘僱不詳外勞臨時工,涉嫌將有效日期標籤更改延長半年,陸續以低價出貨給網路直播主、南部知名連鎖賣場等,販售區域涵蓋台南、高雄、新北及雲林等地。
據了解,檢警調單位獲報追查,在彰化某冷凍倉庫裡搜出已回收過期豬排,但經統計有9000片過期2年的豬排被民眾吃下肚。
高雄地院審酌蔡男坦承犯行,依違反食品安全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公司則被判處罰金100萬元。他不服上訴後,高雄高分院改處1年4月,公司也被改判80萬元罰金,尚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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