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東岸商場產權糾紛再開庭 誰出資增建2到4樓仍各說各話
基隆地院審理基隆市東岸商場產權糾紛案,原營運商主富服裝公司(NET)針對大日(二房東)與基隆市府間OT(營運移轉)契約,與大日間合約內容針鋒相對。(資料照)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東岸商場產權糾紛案,原營運商主富服裝公司(NET)提起民事「確認所有權」訴訟,主張東岸商場2至4樓所有權。基隆地院今(5日)再開庭審理,主富針對大日(二房東)與基隆市府間OT(營運移轉)契約,以及與大日間合作協議內容,三方看法分歧,激辯2個半小時;開完庭後,庭外律師代表再次隔空喊話,針鋒相對。
基隆政府委任律師葉慶元在開庭結束後指出,主富公司於2020年與大日公司簽署的合作協議書中,明白說明願意遵守契約規定,且主富與下包廠商的合約也寫得很清楚,一旦大日無法續約時,主富與下包廠商的租約就終止,顯示主富很清楚,大日無法續約時,主富就沒有繼續經營的權利,必須將商場騰空返還給基隆市政府,全案是非已非常明確,主富卻繼續佔據商場,拒絕返回,甚至要求下包廠商不要遷出,也不要繳交租金給微風,這都違反主富自己合約規定與法律規定,希望主富早日將商場返還基隆市府,不要違法佔據商場。
此外,主富主張擁有2到4樓增建的建物所有權,一直以來都主張全額出資,但從大日與主富的合約內容看來,大日減免5000萬租金,並以此減免5000萬元租金,出資2樓到4樓的商場,所以主富一再主張單獨出資興建,與事實不符,主富也無法取得建物所有權。
主富的律師代表陳義文則回應強調,東岸商場2到4樓增建物,是由主富獨資3億興建完成,當初大日折減5000萬元,是因為主富預付大日地上權使用租金,當初大日避免馬上返還這麼多現金,加上原本只有評估1、2樓整建,後來又再獨立增建3、4樓,後因考量興建期間拉的比較長,所以與大日討論是否給予更長的興建期間來免租,才給予如此優惠。
陳義文說,雙方當初只涉及土地使用權益討論,不涉及增建建物本身,否則當初應討論大日佔新增建物的幾分之幾,建物登記如何處理,哪部分歸大日所有,當時都沒有這樣約定,僅就興建期拉長,土地使用價格如何進行討論。
陳義文強調,主富擁有2到4樓地上建物所有權,大日是合法與市府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廠商,主富與大日合作,大日提供土地,主富使用建物期間,主富付給大日土地使用費,只是因為主富為了讓東岸商場經營的更好,把建物蓋的更好有很長的興建其,大日就土地使用期間給予一定折減,折減原本要繳的的租金大約差了5000萬,但不會因為少了5000萬,建物變成大日的,因為當初大家根本沒討論用折抵租金當作投資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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