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案二審開庭》高虹安:無誣告犯行 翁達瑞:博論文法僅國中程度
已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誣告旅美教授陳時奮案,高等法院9日首次開庭審理,高虹安在支持者迎接下步入法院。 (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前年控告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加重誹謗,檢方不起訴確定,翁達瑞認為高虹安曾返回美國辛辛那提大學修改增補論文,卻告他誹謗,有誣告犯意,自訴反控高涉誣告罪,台北地院判刑10月;陳、高上訴後,高等法院今首度開庭,高指出是針對陳當時對她博士論文有誇大渲染不實的部份提告誹謗,她並無誣告犯行或犯意,陳則稱,一審已判決認定高的博論確有大幅抄襲,「高的博論文法只有國中程度」,批評高在模糊焦點,且一審判決過輕,下次庭訊定4月9日下午。
高院今上午9時30分召開準備庭,陳時奮及律師方面主張,僅針對一審量刑過輕提起上訴,理由有三:一是高是知名政治人物,以司法為手段攻擊他人,犯罪手段惡性重大,一審僅判10月,比一般人判得還輕,另外,一審還認定高素行良好,未考量她涉詐領助理費被判刑7年4月的犯行,二是高犯後態度不佳,三是高並無可以減輕罪責的事由。
高虹安答辯稱,並無誣告陳的犯行或犯意,未虛構任何事實,一審判她十月徒刑「對我很不公平」。
高表示,她當時是針對陳時奮對她誇大渲染不實的部份提告,美國校方、她的指導教授李傑都說她的博論沒有不當的問題,並稱博論是她自已的研究所得,「是我日以繼夜修改幾個版本得來」,是心血結晶,並非抄襲而來。庭末,高指出,希望李傑教授出庭作證。
高的律師亦稱,高的博論並無所謂3分之2抄襲資策會期刋,或頁數大幅灌水等情形,高也未李傑教授除名,高當時是為了捍衛名譽才提告陳。
高院受命法官陳思帆庭末諭知審理爭點,要求高虹安和陳時奮、雙方律師,應就本案自訴範圍為何?一審審理判決及判決有無不當擴張?博論有無「不當引註」或「抄襲」、界線為何,及違反學術論理情形?高及律師所稱「限縮告訴範圍」的效果等事項,3月17日前以書面提交高院合議庭。庭訊共2小時40分。
陳時奮以筆名「翁達瑞」,2022年4月及8、9月間,在臉書粉專貼文指出,高虹安的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引用大量資策會的2篇期刊論文卻未引註,被辛大指導教授除名、未列入其學術履歷,高虹安認為所述不實,控告陳時奮涉加重誹謗罪。
北檢將陳時奮處分不起訴確定後,陳向北院提出自訴,反控高虹安涉嫌誣告。
高虹安答辯指出,她提告誹謗的時候,她的碩士論文尚未被下架,且下架前辛大校方遭受網路匿名騷擾1年多,陳的舉證不能證明下架時間比她提告時間還早,也無法確認下架原因,更不能證明她論文有抄襲問題,下架不代表博士學位被撤銷,「很多知名人士的博、碩士論文,在網路上也找不到,難道他們也被撤銷學位嗎?」
陳時奮回稱,他從未指控高虹安的學位造假,而是指她被指導教授於學術履歷上除名,且不只辛大校方將她的論文下架,商業資料庫上的高虹安博論也被下架。
陳說,高虹安2022年8月曾2度返回辛大修改論文內容,並增補對資策會的謝詞,論文已經變更過了,但同年9月高虹安告他誹謗時,卻未將此事告知檢方,足以證明高虹安是明知實情還惡意告人,有誣告的犯意。
北院去年8月21日判決,以高虹安涉誣告罪,判刑10月,須入獄。高不服,對北院判決結果表示遺憾,上訴高等法院。
已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誣告旅美教授陳時奮案,高等法院9日首次開庭審理,陳時奮於開庭前步入法院。 (記者羅沛德攝)
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誣告旅美教授陳時奮,一審判判刑10月,高院今首度開庭,高出庭做無罪答辯,堅稱無誣告犯行或犯意。(記者楊國文攝)
旅美教授陳時控告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誣告罪,台北地院判高10月,高院今開庭傳訊陳、高出庭,陳主張一審判決過輕。(記者楊國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