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更多!324行政院流血驅離國賠案 二審判北市警局須賠140萬
324行政院流血驅離事件,台北地院一審判北市警局應賠111萬1570元,二審改判須多賠約29萬元。(資料照)
首次上稿:10:22
更新時間:10:49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太陽花學運成員2014年3月24日佔領行政院期間,遭到警方流血驅離,包含前台聯立委周倪安等29人質疑少數員警脫序暴力值勤,聲請國賠,一審台北地院2019年判台北市警局應賠111萬1570元。全案上訴二審結果生變,高等法院27日10時改判北市警局應多賠29萬6599元,共140萬8169元,可上訴。詳細理由將於稍後公布。
發生於2014年3月18日的太陽花學運,為了擋下「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而攻佔立法院,成員眼見時任總統的馬英九堅持通過服貿,同年3月23日轉向佔領行政院,負責維安的台北市警局隔日強勢驅離占領者,但少數員警執法手段過當,引爆流血事件,參與的周倪安等人當場被打得頭破血流,救護車整夜不停穿梭現場救人。
周倪安等人要求台北市警局提供施暴員警名單,未獲得同意,民間司改會遂在「324行政院驅離事件2週年」前一日、即2016年3月23日,協助受暴民眾提告,向台北市警局聲請1037萬餘元的國賠金額,最後共有29人興訟。
一審台北地院認為,行政院院區及周邊雖是集會遊行法中所定集會遊行禁制區,但警方強制驅離時,仍應考量比例原則;北市警局執行驅離職務時,應視現場實際情形,決定是否使用警械或如何使用。
北院審視相關卷宗,認定周倪安等14人確實因為員警執勤過當、超過比例原則而受傷,經過衡酌計算,2019年10月30日判台北市警局應國賠111萬1570元。
沒獲賠的15人中有10人上訴,台北市警局則針對獲賠的14人提起上訴。全案經過二審審理,合議庭27日廢棄北院部分判決,改北市警應多賠7人、29萬6599元,總賠償金額共140萬81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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