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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車追逐嗆:「直接撞!」 時速83公里撞死騎士殺人罪起訴

2021/09/14 15:04

張男駕車追逐,並嗆說:「等一下我撞他們然後開始下車打、直接撞啊!怕什麼」,以高達83公里時速,把廖男撞死。(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簡姓少年與楊姓少年因網路口角糾紛相約談判,簡少找來張姓男子等6名友人駕駛兩輛汽車前往談判,楊少則找來7名朋友騎4台機車殺往現場,雙方在新北市中和街頭狹路相逢,張男二話不說展開飛車追逐並嗆說:「直接撞啊!怕什麼」,最後以83公里時速把其中一名騎士廖男撞死;新北地檢署今依殺人罪嫌起訴張男。

檢方調查,今年5月14日凌晨1時許,簡少與楊少因網路上對嗆而相約在新北市永和區中正橋下談判,簡少找了張男等6名男子、少年,分別駕駛兩輛汽車前往,楊姓少年則找了廖男等7名男子、少年,分駕4台機車,一行人浩浩蕩蕩趕往現場助陣。

檢方調查,凌晨3時35分左右,雙方在新北市中和區永貞路與中和路口狹路相逢,張男二話不說,飛車追逐,行經永貞路與安樂路口時,以高達83公里時速,從後方故意追撞廖男的機車,導致廖男人車倒地,警方獲報後當場逮捕張男等人。

不過,廖男因為被追撞,受有背部挫傷併多處肋骨骨折,腰椎骨折及兩側髂骨骨折,右肺、肝臟、右腎撕裂傷出血,導致多器官損傷及氣血胸死亡。

檢方偵辦時,張男辯稱當時只是想要攔停對方而已,沒有殺人故意,只承認過失致死,但同行人士指證,張男當時有說:「等一下我撞他們然後開始下車打」,講完後就踩油門加速追撞其中一台機車,亦有人指證:「張男有說看到對方就直接追撞、直接撞啊!怕什麼」、「他開車追逐時越開越快沒有減速,直接追撞被害者」。

檢方綜合證人指證等相關證據後,判定張男故意撞死對方,依殺人罪嫌及公然聚眾施強暴因而致生公眾或交通往來危險罪嫌起訴張男,並請法院從一重以殺人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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