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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延長大法官任期?黃越宏向特偵組告發馬涉圖利罪

2015/04/02 13:16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認為馬英九在97年間派任大法官時,非法延長大法官任期,今向特偵組遞狀告發,指控馬英九涉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資料照,記者張筱笛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司法院現任15位大法官中,林錫堯、池啟明、蔡清遊及李震山等4名大法官,任期將於今年9月30日屆滿,總統馬英九須對缺額進行提名,《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認為馬英九在97年間派任大法官時,非法延長大法官任期,今向特偵組遞狀告發,指控馬英九涉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

黃越宏指控,憲法明定大法官任期1任8年,馬英九卻非法竄改為「1人8年」,在97年10月9日派任大法官時,假借職務上的機會,頒布總統令,圖利當年被派任的5名大法官黃茂榮、陳敏、葉百修、陳春生及陳新民。

黃越宏指出,97年補提名的大法官任期應自96年起算,並於104年屆滿,馬英九卻在總統令上,將5名大法官的任期延長到105年10月31日。

黃越宏的刑事告發狀指出,黃茂榮等5名大法官原該在96年提名及就任,但當時仍在野的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卻指揮該黨立委惡意杯葛,使96年前總統陳水扁提名的8名大法官中,只獲國會通過4位及就任。

黃越宏認為,馬英九97年當選總統後,行使大法官補提名作業,當年被馬英九提名的大法官,應與96年被提名及就任的大法官同一任期,任期應為96年至104年。

黃越宏痛批,馬英九明知大法官任期為法定8年,並非總統個人可憑其好惡或偏愛,任意延長或縮短,竟非法將其97年派任的5名大法官任期全數增加1年,5名大法官因此獲取額外多出1年任期的各種薪資、補助、座車、保險等公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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