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癱兒安眠藥再自殺 兒死母獲輕判
母殺癱兒,自殺獲救。(資料照)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基隆市楊姓女子獨自扶養四肢萎縮、成長遲緩的6歲兒子,她因長期照料癱兒,身心俱疲,強灌兒子安眠藥致死後,再服藥自殺獲救,最高法院認為楊女無權決定兒子生死,但情可憫恕,酌予減刑,依對兒童犯殺人罪輕判2年7月確定。
判決指出,罹患憂鬱症的楊女育有一子一女,楊女因兒子無法自理生活,身心俱疲,加上經濟壓力沉重,本想自殺結束生命,但擔心死後兒子無人照料,102年7月2日,將10餘顆安眠藥與止吐劑混入熱水,等水溫降低,將安眠藥水從鼻胃管灌進兒子體內,再自行服下約50顆安眠藥自殺。
印尼看護發現不對勁,請來楊女的母親一同破門而入,僅楊女獲救,兒子已身亡。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