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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司法院提案權? 法務部:刑事法案先還法務部

法務部公布潛逃國外的有罪確定要犯名單。(記者項程鎮攝)

法務部公布潛逃國外的有罪確定要犯名單。(記者項程鎮攝)

2017/04/10 10:5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司法院是否應保留法律提案權爭議,法務部正磨刀霍霍,今天將在司改國是會議建議司法院至少應先交出刑事訴訟法相關法案的提案權,改由法務部行使,可避免改革變動過於劇烈,也可解決目前重大貪瀆和經濟罪犯潛逃國外問題,法務部統計,目前潛逃國外要犯的累積刑度超過200年、累積涉案金額超過2千億元,已嚴重影響人民對司法信賴。

法務部指出,解決上述問題後,司法院可接著逐步進行審判機關法制化作業,將司法院全部的法律提案權移撥法務部。

法務部指出,司法院擁有刑訴法等法律提案權,卻不願和法務部配合修法,導致有罪確定被告竟能潛逃海外、脫免法律制裁,法務部還抱怨司法院早期要求檢警調自行監控被告,但這樣無法有效防逃,司法院近期則主張其他替代方案,但仍未能積極提出修法草案。

法務部痛批司法院,近10幾年來幾乎每年都有貪瀆或經濟要犯在判決確定前後潛逃國外,這些大咖包括:前立委羅福助、力霸集團王又曾、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前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等人,累積刑度超過200年、累積涉案金額超過2千億元,已嚴重影響人民對司法信賴。

法務部建議,司法院交接法律提案權等司法政策權的轉換,可採兩種方案,方案A是與司法院審判機關化同步進行,或先推動法案提案權回歸法務部,接著縮減司法院「刑事廳」、「民事廳」等業務廳,合併為「訴訟規則廳」,法務部則修法增設業務司,將「法律事務司」更名為「公法司」,再另設「民事司」,其次再廢除司法院和行政院對法律提案權的會銜制度,法務部得協商司法院調法官到法務部辦事,協助研擬相關草案。

法務部指出,如司法院推動審判機關化緩慢,為免變動過於激烈,可以採取方案B,先將目前法務部最為棘手的刑訴法等法案提案權移撥法務部,法律提案方式仍維持兩院會銜,司法院相關業務廳暫時不須裁減,之後再逐步配合改變。

法務部公布潛逃國外的有罪確定要犯名單之二。(記者項程鎮攝)

法務部公布潛逃國外的有罪確定要犯名單之二。(記者項程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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