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院審「霧隱號案」4中國男 人權團體關切
自稱民運人士的3名中國籍男子,搭乘機動帆船接應滯台2中客案,桃園地檢署火速偵結,起訴搭船的陸寧、石堅、蘇黔龍及滯台的王睿。(資料照,記者邱俊福翻攝)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中國籍男子陸寧(31歲)、石堅(29歲)、蘇黔龍(21歲)今年9月間在國軍漢光演習時,駕駛小型船艇「霧隱號」擱淺桃園海濱並接應來台觀光滯留的王睿(32歲)與王的女友楊羅旖旎(22歲),9月12日被漁民帶往海巡署而曝光,案經桃園地檢署以入出國移民法起訴4男,楊羅旖旎被遣返。
桃園地院今天開庭審理,引起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楊憲宏、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等人權團體與前新黨立委等人到庭關切,直指4人為民運人士,此案是人權問題,呼籲法院審慎審理4人「逃離中國」的動機,並要求政府對此4人無論將來有罪或無罪判決後,不應把人遣返回中國,造成「羊入虎口」。
法院下午開庭審理時,蘇黔龍直指他們4人是中國的「泛藍聯盟」成員,對中共的極權統治與制度不滿,都遭受共黨「國保」抓捕、毆打審訊迫害,才決定出逃中國,駕駛霧隱號是要前往關島尋求美國的政治庇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