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保全女副總 名醫判賠
2016/01/31 06:00
〔記者項程鎮、鄭淑婷/台北報導〕一位北部某大型醫院名醫,被妻子控告與曾任保全公司副總的小三外遇,雙方互稱「哥哥」、「寶貝」,還會到對方家過夜,高等法院日前審結,維持一審台北地院見解,認為外遇證據明確,判決醫師和小三需連帶賠償20萬元定讞。
本案醫師被不少病患誇為醫術精良又細心,婚後育有2名子女,妻子指控他從102年有小三,醫師經常用平板電腦在LINE上和小三情話綿綿,小三曾撒嬌說:「哥哥,我打針的地方滿痛的」,醫師回以:「我愛妳」、「開完刀會去妳那裡」等互傾愛意對話,小三還把生活用具放在醫師住處,2人多次到對方家過夜。
這名醫師昨未看診,無法取得聯繫,院方表示,私人之事不便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