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告上名嘴 歡歡女兒曾出庭力挺

已故藝人歡歡。(資料照,記者潘少棠攝)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名嘴粘嫦鈺因在節目上引用報導,指已故藝人歡歡前夫張孝正疑有外遇,且離婚後未盡撫養義務,結果遭張提告,今台北地院判張敗訴,而在全案審理期間,歡歡與張孝正所生的女兒張恩瀞也曾出庭作證,力挺父親。
張恩瀞當時證稱父親確實有盡撫養之責,她提到在96年之前,父親都將她的生活費匯到外婆帳戶,由外婆負責管理,97年後開始以1年2次的頻率直接匯入她的帳戶,但金額已不記得;至於歡歡上節目談前夫外遇一事,她則證稱曾與母親歡歡聊過,當時歡歡表示是為了節目效果。
張恩瀞庭訊後低調不願受訪,粘嫦鈺的委任律師李明諭當時則表示,張女出庭作證本就不可能做出不利父親的判決。

已故藝人歡歡女兒張恩瀞(左一)曾出庭力挺爸爸張孝正。(資料照,記者黃欣柏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