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外遇 判與小三連帶賠償妻子20萬

名醫和小三多次到對方家過夜。(情境照)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長庚醫院唐姓名醫,被牛姓妻子控告與曾任保全公司副總的湯姓女病人外遇,高等法院日前審結,維持一審台北地院見解,認為外遇證據明確,判決唐男和小三湯姓女子需連帶賠償20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唐男和牛女72年間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牛女指控唐男102年起和湯女發展婚外情,唐男經常用平版電腦在LINE上和湯女情話綿綿,互稱「哥哥」、「寶貝」、「LOVE」,湯女曾說:「哥哥,我打針的地方滿痛的」,唐男回以:「我愛你」、「開完刀會去妳那裡」等互傾愛意對話,湯女還把生活用具放在唐男住處,兩人多次到對方家過夜。
唐男和湯女辯稱,唐男和牛女婚姻失和已久,夫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雙方也已簽立分居協議,彼此間還有多件民、刑事官司,顯示牛女也不想維持婚姻關係,牛女無權偷看唐男電腦,也不該侵入唐男住處偷拍,他們最多只願賠償牛女2萬元。
合議庭認為,從唐男和湯女兩人LINE上對話,及鄰居相關證詞,兩人已有相約到住處過夜行為,唐男已違背婚姻的忠實義務,湯女則侵害牛女的配偶身分權益,雖然唐、牛夫妻感情不睦,但在離婚前,彼此對配偶的權益仍然存在,不能受到侵犯,因此判決兩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判賠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