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姦偷拍 李宗瑞20年關定了
2015/12/27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淫魔富少」李宗瑞被控迷姦、偷拍30名女子,去年被高等法院認定對14人涉性侵等犯行,重判30年,其中李對5名女子涉性侵,各被判4年10月定讞,另對5名女子偷拍犯行,共判3年2月定讞;高檢署將被性侵、偷拍等10名被害人部份聲請定應執行刑,高院裁定李應執行20年徒刑,李不服提出抗告,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北檢指出,李宗瑞98年起到台北市的夜店把妹,100年7月29日,一對陳姓小模姊妹花出面指控遭李宗瑞迷姦,警方獲報後在李的住處電腦裡查扣近60個檔案夾,盡是一些淫穢不堪的性愛影片,全案爆發。
今年10月,最高法院認定李對其中5名女子乘機性交,各判4年10月定讞;另對5名女子偷拍部分,以妨害秘密罪判3年2月定讞,高檢署將被李性侵、偷拍等10名被害女子部份聲請定應執行刑,高院裁定應執行20年,李不服抗告,日前遭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