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女友車還牽手報案 惡整不成先吃官司
2015/02/17 06:00
〔記者余衡/新北報導〕這個「玩笑」開大了,女友沒了,還得面對牢獄之災!
新北市樹林警方調查,待業中的31歲男子楊士琦,與在秀場當歌手的吳姓女友交往半年,兩人近來因生活習慣不同起爭執,楊男為了報復,本月6日晚間趁吳女前往新北市樹林區大安路1間餐廳表演時,藉口有事先離開,持備用鑰匙將女友才買2年的百萬紅色福斯GOLF轎車,開往桃園南崁藏放,吳女表演結束發現愛車不見,第一時間打電話向男友求助。
警方指出,楊男接到電話後若無其事返回現場,陪同吳女到樹林派出所報案,吳女做筆錄時哭成淚人兒,反觀楊男態度冷靜,主動遞上面紙不斷安慰,「別擔心,很快就會找到了!」
警方調閱案發現場周遭監視器,「竊賊」一開始就鎖定吳女轎車為目標,且疑似持有鑰匙或防盜器,畫面顯示宵小靠近轎車後,方向燈收到解除訊號而閃爍,不到10秒就發動引擎開走轎車。
警方研判,若非專業竊車集團、就是熟人持鑰匙所為,陪同女友前來報案的楊男,一臉無所謂與異常冷靜的態度,讓警方直覺脫不了干係。
警方持續清查,發現當晚自稱先離開的楊男曾回到現場徘徊,比對眾多畫面結果,偷車賊身形、衣著都與楊男極為相似,警方前晚請楊男與吳女再度到派出所,現場出示監視器畫面,連吳女也覺得跟楊男很像,問說「這是你嗎?」楊男見東窗事發,當場向女友道歉並承認偷車,還自爆偷走車內現金1萬5000元,辯稱「只是惡作劇」;吳女不願原諒,氣得當場提出分手,楊男也被依竊盜罪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