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助涉案律師藏錢 法官送評鑑
法官石育恩捲入律師鄭鴻威涉詐疑雲,橋院下午開法官自律委員會後,決議將他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議處。(記者鮑建信攝)
石育恩稱委託購屋款 無不法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捲入律師鄭鴻威涉詐案疑雲,橋院昨天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石育恩出席說明鄭交付三百萬元買屋等過程,堅稱沒有不法情事,不過院方認為他與律師有金錢往來,違反法官倫理等規範,決議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議處。
橋頭地院:金錢往來違倫理
律師鄭鴻威等多名律師涉嫌洩密等案,被台北地檢署羈押、起訴後移審,地院法官開接押庭,蒞庭檢察官驚爆鄭曾將三百萬元,交給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藏匿在辦公室。
橋頭地方法院知悉後,立即展開調查,石的說詞與鄭相同,因他曾在建設公司工作,這筆錢是鄭委託買預售屋的款項。
橋院日前發布聲明指出,石男今年三月間陳報,他尚未分發至橋院擔任法官前,曾代朋友轉交律師費給涉案律師;而收受現金部分,院方是從媒體報導中知悉,並已展開調查釐清真相。
昨天下午橋院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石育恩到場說明後,院方認為他任職法官期間,與鄭姓律師有金錢往來,違反法官倫理等規範,決議送交法官評鑑委員會議處;至於轉交律師費部分,不在本次審議範圍內。
據了解,石育恩在委員會上堅稱,這筆錢是鄭鴻威委託的購屋款,未涉及不法。
石育恩為政治大學畢業、司法官學院六十二期結業,去年八月底分發到橋頭地院任職,原本擔任一般刑庭法官,此案爆發後,改調刑事簡易庭法官。
依法官法等規定,法官評鑑委員會由法官和律師各三名、一名檢察官和六名社會公正人士所組成,十三人互推召委和副召委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