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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值勤醉漢鬧場 績優警毆人緩刑

基隆市警察局一名林姓警員因毆打醉漢,被判處拘役30天,緩刑2年。(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市警察局一名林姓警員因毆打醉漢,被判處拘役30天,緩刑2年。(記者吳昇儒攝)

2023/04/11 05:30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市林姓警員前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深夜值勤時,遇到醉酒大鬧派出所的張姓男子,張男為了討菸問題出言挑釁,林員一時氣憤在所內毆打張男,後遭其提告,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林員觸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犯傷害罪,判處拘役三十天,緩刑兩年。

檢警調查,年約六十歲的張男案發當時渾身酒氣,持酒瓶進到派出所,跟值班人員表示要報案,但對報案內容卻不知所云;熱心的警員請他回去休息,反遭對方攻擊,還罵三字經。

警方當場以侮辱公務員罪逮捕張男,並銬在戒護區長條椅上,隔了約三小時,張男向林姓警員討要香菸,林員好意將香菸丟給對方,但張男卻不領情,還反嗆林員「我是乞丐嗎?」,隨後將香菸丟回。

林員一時情緒失控,脫下腰帶裝備,揮拳打張男背部,隨即又將他強壓在戒護區長椅上。張男則在檢察官偵訊時表示,要對林員提出傷害告訴;林員向檢察官承認犯行,表示因情緒失控,確有打人,願意認罪。

檢察官經張男同意後,與林員於審判外進行協商,內容為林員觸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犯傷害罪,處拘役三十日,緩刑兩年。檢察官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法院則同意協商內容。

據悉,林姓警員平日服務態度良好,五年多來累積三百六十一支嘉獎及六支小功,同事得知他發生此事,都覺得他是一時失控,才會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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