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控/偷拍5年沒在怕 補習班主任又犯案
去年曾認錯獲原諒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一所升大學補習班的39歲班主任林志朋,被3名高中女學生指控,去年在補習班廁所裝針孔偷拍女學生如廁,而林男曾追求一名女學生遭拒,懷疑該女也受害,且林男偷拍行為一度曝光,他也認錯,沒想到今年又有人發現廁所仍有針孔,顯示林男大膽到繼續偷拍,且依偷拍檔案內容,林男犯行長達5年,決定站出來舉發。
40G檔案 上百人受害
受害人從林男存放影片的40G硬碟估計,以及犯行長達數年,認為受害女學生至少上百人;警方已查扣相關證物,將林男依妨害秘密罪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女學生上月向桃園警方報案,指控林男涉嫌在補習班女用廁所天花板裝設針孔攝影機,表示去年2月,一名女學生在林男電腦看到偷拍影片,一眼認出場景就是補習班廁所,經質問,林坦承偷拍。因當時考量林男平時為人和善、又有悔意,女學生們僅要求林男刪除偷拍檔案、正式道歉,也就原諒未提告。
得知報案 補習班立即換手
女學生說,林男存放偷拍影片的40G硬碟中,有部分檔案2013年就建立,硬碟中還有林男查看針孔攝影機的畫面,而始自2016年間,已有補習班員工發現廁所有異,今年又有人發現廁所仍有針孔攝影機,此外,林男還被發現有些偷拍檔案根本未刪除,加上林男始終沒有道歉,最後決定報警。
女學生還說,單身的林男身兼補習班負責人與班主任,因此與學生們常常接觸,2016年間喜歡上一名女學生,為了追求、傳達愛意,將對方的照片設為電腦螢幕桌面,該名女學生不接受並感到困擾,只好傳簡訊「把主任當成很好的長輩」婉拒;根據林男習性,林極可能也用針孔攝影機偷拍該名女學生如廁或更衣等一舉一動,「想起來就噁心」。
聲稱刪光檔案未再偷拍
得知女學生上月間報案後,林男馬上離職,補習班登記負責人現已改為他人。警方通知林男到案說明時,他僅承認從2016年6月到12月間偷拍,他說,針孔攝影機被女學生發現前,早已停止偷拍,也私下向女學生們道歉,並確實銷毀40G硬碟、刪除所有偷拍檔案,不知女學生何以對他仍有質疑;警方已查扣林男電腦、針孔攝影機等設備。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指出,已將此案送家庭暴力防治中心調查,若調查屬實、情節重大,依法可廢除補習班設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