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跑山友 3個月須繳清238萬
2018/10/05 06:00
〔記者謝介裕、陳冠備/綜合報導〕彰化縣葉姓山友上月攀登中央山脈南三段,卻在救難人員接獲求救訊息到場時落跑。南投縣消防局昨收到空勤總隊回文,確認對葉男求償高達238萬7055元;此為「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去年實施以來的首起重罰及求償案,此一金額也是史上最高。
南投縣消防局指出,本案裁罰部分有「未依登山計畫從事登山活動」及「未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2項,共罰8萬元;另葉男有辦理登山保險的部分不罰。根據空勤總隊計算,搜救花費為222萬3133元,再加上12名消防員及1名義消的超勤和執勤物資費8萬3922元,連同罰款總計238萬多元。
由於求償金額龐大,消防局建議將罰款繳納時間從一般案件的1個月內放寬至3個月內。葉男昨未接電話,葉的家人回訊稱,不會再就此事做任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