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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遭狼父摸私處 誤會自己是小三

2016/11/03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小學6年級女童,遭狼父連續猥褻半年,女童似懂非懂,以為自己成了「爸爸的小三」,因電視肥皂劇裡演小三的都會被打,女童擔心會被媽媽打而不敢說,隱忍半年多,才崩潰痛哭向母親「自首」,台北地院查出狼父猥褻親女15次,昨依加重強制猥褻罪重判5年。

判決指出,女童從前年6月起,因每週三學校只上半天課,母親工作不在家,下午與父親獨處時,遭狼父以玩掌上遊戲機PSP為餌,要求脫褲子坐在只穿內褲的狼父大腿上,狼父以手和性器官加以猥褻,獸行持續至同年12月;法官估算狼父共猥褻親生女兒15次。

怕媽媽把她當小三

女童告訴法官,因為看電視上的「小三」都會被打,「我很怕媽媽把我當小三」、「害怕被打」,遲遲不敢告訴媽媽,隱忍到隔年2月,才因身心俱疲而向媽媽哭訴。

狼父否認犯行,指稱是妻子想離婚,才指使女兒陷害他;生母證稱,女兒痛哭說出被父親猥褻過程,她打電話痛責丈夫,丈夫有承認犯行,她為了隔開父女的獨處機會,禮拜三下午都帶女兒去公司陪她上班。全案起訴後,女童父母已簽字離婚。

狼父合併判刑5年

法官認為,女童對父親的犯罪過程,前後描述一致且清楚,且女童自小由父親養育,與父親關係良好,在學校拿到糖果,都會特地留2顆給父母,沒有為了脫離父親掌控而惡意杜撰、構陷的動機,認定女童父親本應照顧女兒,竟罔顧人倫,利用與女兒獨處機會猥褻,對女兒造成身心與人格發展的不良影響,且犯後態度不佳,每次各判刑3年半,合併判刑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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