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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遭父猥褻 以為變小三不敢跟媽說

2016/11/02 13:15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小學6年級女童,被親生父親猥褻私密處,以為自己成了「小三」,她看電視上的小三都會被打,她害怕被打而不敢說,隱忍半年多,才崩潰痛哭向母親「自首」;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罪15次,每次各判3年半,合併判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女童指控前年6月起,她因每週三只上半天課,下午都在家與父親獨處,會到父親臥房玩掌上遊戲機PSP電動玩具,父親以不讓她玩為藉口,要求女下脫褲子,坐在只穿內褲的生父大腿上,以手和性器官「一直弄我尿尿的地方弄很久」,持續至同年12月,法官認定生父猥褻親生女15次。

審理時,女童說,因為看電視上的「小三」都會被打,「我很怕媽媽把我當小三」,由於害怕被打,所以一開始不敢告訴媽媽,隱忍到隔年2月才跟媽媽說。

狼父否認犯行,稱是妻子想離婚才指使女兒陷害他。生母證稱,女兒隔年2月痛哭說出被父親猥褻的經過,她打電話痛責丈夫,丈夫有承認,她為了隔開父女獨處機會,禮拜三下午都會帶女兒去公司陪她上班。全案起訴後,女童父母已簽字離婚。

法官認為,女童對於父親的犯罪過程描述前後一致且清楚,女童自小由父親養育,與父親關係良好,在學校拿到糖果都會特地留2顆給父母,沒有為了脫離父親掌控而惡意杜撰、構陷生父的動機。

判決指出,女童父親罔顧倫理,利用與女童單獨在家的機會猥褻女童,對女兒造成身心與人格發展不良影響,且犯後態度不佳,重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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