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人衝派出所砸電腦 前松山分局長降兩級確定聲請再審被駁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男子徐權等黑衣人3年前與北市警松山分局督察組教官楊忠蒞吵架,竟衝進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砸毀電腦螢幕滋事,但派出所內監視器畫面卻遭刪除,時任分局長的林志誠被認定有違失,遭懲戒法院判決降兩級改敘確定;林志誠不服聲請再審,被懲戒法院駁回。
判決指出,楊忠蒞2021年4月15日晚間與友人到台北市林森北路九酒CLUB喝酒,翌日凌晨2點左右返回松山分局途中,見徐權等10人在南京東路626酒吧外大聲聊天,出聲喝斥並以穢語辱罵。
徐權等人暴怒,追趕楊忠蒞至中崙派出所找他理論,徐權推倒值班檯前紅龍柱,更抛擲鐵椅毀損值班檯上公務電腦螢幕,驚動值班員警勸阻拉離滋事黑衣人。
事後,徐權到派出所道歉並聲明願賠償,副所長顏敏森指示在場警員「簡單處理」,未將徐權法辦;當日的工作紀錄簿上記載「無異常」,顏敏森亦予批核。
2021年4月16日上午,顏敏森向所長許書桓報告此事時,稱徐權「不慎」碰撞電腦螢幕且願賠償。許書桓聽取報告後未查證,也未指示續查並呈報分局長官。 當晚巡佐傅榮光建議許書桓刪除監視器內的影像,兩人一起格式化案發時的影像檔案,湮滅徐權的刑事犯罪證據。
監察院調查認為,時任松山分局分局長林志誠、派出所所長許書桓、副所長顏敏森、巡佐傅榮光有違失,將4人移送懲戒法院進行懲戒。
懲戒法院認定林志誠未確實查證,逕行發布不實新聞,引發外界質疑「公權力不彰」、「員警包庇犯罪」等印象,重創警察形象,判林降兩級改敘確定。
林志誠不服,認為懲戒法院一審時聲請傳喚時任台北市警局長陳嘉昌等人作證,但一審未予調查對他有利的證據,因此聲請再審,請求改判不受懲戒。
不過,懲戒法院認定林志誠再審無理由,駁回再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