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倒車肇事父頂罪 因無人受傷沒人犯判無罪
2024/05/05 21:26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張姓女子倒車撞及路旁小貨車後駕車離去,並由張父出面認罪,被依頂替罪起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調查,張女沒有酒駕,也無人受傷,此案沒有人犯,張父既無包庇犯人刑責,判決無罪定讞。
據了解,2022年12月6日下午2點多,張女在高雄市小港區中安路前,因倒車不慎撞及路旁自小貨車後,她依車上留下電話,告知陳姓車主此事,並因對方正在上班,就先行開車離去。
晚上6點,陳男和張父到場查看小貨車,陳隨後向警方報案,員警抵達後,張父坦承肇事,並接受酒測,結果為0.00mg/l,依涉嫌意圖使犯人隱避而頂替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起訴。
地院判決張父無罪後,檢方不服上訴,要求高雄高分院改判有罪。
二審合議庭調查,張女的過失行為,並未造成人員受傷,僅構成單純的毀損罪,但此罪過失行為不罰,此案又沒有人犯,張父也無包庇犯人的刑責,又查無張女酒駕行為,仍維持無罪判決並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