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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酒駕連環撞!女友替他頂罪 均被判刑

阿兵哥涉嫌酒駕肇事,由副駕駛座女友頂罪,均被橋頭地院判刑。(記者鮑建信攝)

阿兵哥涉嫌酒駕肇事,由副駕駛座女友頂罪,均被橋頭地院判刑。(記者鮑建信攝)

2024/02/01 06:56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蕭姓軍人酒後開車載黎姓女友上路,涉嫌追撞前方小貨車後,越過中央分隔島,又撞擊對向轎車,並由黎女出面頂替,橋頭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蕭徒刑5月,黎女則被依頂替罪判刑3月,均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2022年4月2日上午11點多,戴姓現役軍人(去年5月間撤職停役)駕駛轎車,載黎姓女友外出,途經高雄市仁武區,不慎追撞前方小貨車,並失控橫越中央分向島,又撞擊對向來的轎車後停止。

警方獲報抵達現場處理,黎女涉嫌在醫院向員警表示她是駕駛,意圖替當兵的蕭男脫罪,但辦案人員卻發現蕭身上有酒味,且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確認他開車,酒測值每公升0.42毫克。

仁武分局製作筆錄後,依陸海空軍刑法公共危險罪和刑法頂替罪,將蕭男和黎女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

蕭男應訊辯稱,當天確有喝酒,事故發生當下,是由黎女駕車,否認犯行;黎女也配合說,的確是她駕駛,與蕭男無關。

承辦法官勘驗被撞轎車行車紀錄器和警方密錄器,及比對被告、被害人說詞,認定是蕭男開車,判決他和女友均有罪,分別處徒刑5月和3月,如易科罰金,均以1000元折算1日,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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