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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配返中不歸辯疫情所致 法院判准離婚:僅隔離未禁入境

中國籍配偶返中國探親後即不回台灣,其夫訴請離婚,南投地院法官判決兩人離婚。(記者陳鳳麗攝)

中國籍配偶返中國探親後即不回台灣,其夫訴請離婚,南投地院法官判決兩人離婚。(記者陳鳳麗攝)

2024/03/13 22:32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男子19年前娶中國配偶,該名中配在4前返回中國探親,一去不復返,其夫3年半後向南投地院訴請離婚,該中配辯稱疫情3年,加上往來台灣通行證過期才未回台。南投地院法官認為,疫情期間未禁止入境,僅隔離檢疫,期滿仍可與夫團聚,女方辯詞無理,判決離婚。

這名設籍南投縣的中年男子,跟中國籍配偶結婚19年,兩人結婚後,南投老家的親人只見過這位中配一次,其他時間都是男子自己返鄉。而男子的妻子在2016年即無故離家,男子曾兩度訴請離婚,但是後來又撤回。

2020年2月回中國探親,從此沒有返回台灣的夫家,而男子後來也回南投縣老家定居,去年向南投地院訴請離婚。南投地院法官認為,該名中國配偶書面否認離家6年多,也辯稱她跟先生感情不錯,每週都會通信,之所以一直沒有回台灣,是因為遇到疫情,加上往來台灣通行證過期,先生不幫她重新申請,絕不是故意不到台灣,不同意離婚。

南投地院在審理期間,曾請海基會協助通知該中配就其夫及夫家親人證詞提出說明,海基會有送達,該中配仍毫無回應。法官認為,疫情雖然長達3年,但政府並未禁止入境,只有隔離檢疫措施,該名配偶若有心,疫情期間仍可回台,只要隔離檢疫期滿就可與夫團聚,但她並沒有這麼做,且該女子雖具狀表示不同意離婚,卻無任何挽回婚姻的作為,因此判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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