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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肉公主」張采婕被網友指賣「萊豬」 提刑民告訴結果曝

「豬肉公主」張采婕不滿劉姓網友指她賣「萊豬」等語,決定提起刑民事告訴,然判決結果均不如張女的意。(圖擷取自臉書_采婕 Charlene (東門信義肉舖))

「豬肉公主」張采婕不滿劉姓網友指她賣「萊豬」等語,決定提起刑民事告訴,然判決結果均不如張女的意。(圖擷取自臉書_采婕 Charlene (東門信義肉舖))

2024/03/01 10:1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有台北市「東門市場豬肉公主」封號的網紅作家張采婕,3年前劉姓網友認為她是前立委林昶佐的團隊成員,在張女臉書留言稱「妳賣的一定是萊豬」;張女決定提告,但劉已獲判無罪確定,至於張女求償72萬元部分,劉也獲判免賠。

全案源於,劉姓網友不滿時任立委林昶佐對於進口美豬的政治立場,並在得知張女曾是林昶佐團隊一員後,劉於2021年7月3日上張女經營的肉舖臉書粉絲團留言:「豬肉妹,被起底,原來就是閃尿團隊的一員!閃尿那麼挺萊豬,妳賣的一定是萊豬!」

經張女提起刑事告訴,劉被檢方認定未經查證便以不實留言攻擊張女經營的「東門信義肉舖」販售的豬肉有含萊劑,依誹謗等罪起訴劉。然法院刑庭指張女屬非典型政治人物,但對公共事務具有影響力,應有較高的忍受義務,諭知劉無罪確定。

張女另於民事庭主張,劉姓網友除了在臉書留言,事後接受媒體訪問時劉還發表相同言論,已損害她的名譽與肉舖商譽,決定對劉求償精神慰撫金、營業損失等共72萬餘元。

劉自認相關言論屬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範疇,且刑庭已判他無罪確定,否認侵害張女的名譽及肉舖商譽;另他受訪時只是陳述被告的過程,同樣沒有損及張女名譽,請法院判張女敗訴。

台北地院民事庭說明,根據張女自己的貼文、媒體報導,可認張女是林昶佐問政團隊的一員,而林昶佐支持進口美豬政策是眾所周知,張女則累積一定名氣並對公共事務具一定程度的影響力,代表張女屬於公眾人物,應有較高的忍受義務。

北院也認為,劉姓網友透過留言稱張女的肉舖有賣萊豬,並非刻意捏造,劉另接受媒體採訪所陳述的內容,僅是再度發表留言的經過,均未侵害張女名譽或商譽,因此判劉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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