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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懲處春節曠職被工會提告 理事長王傑批勞動部律師講屁話

台鐵產業工會理事長王傑。(記者溫于德攝)

台鐵產業工會理事長王傑。(記者溫于德攝)

2024/02/22 11:25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鐵產業工會337名員工,7年前在農曆春節集體「依法休假」,事後被台鐵以曠職懲處,工會經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被駁,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勞動部敗訴,但被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更一審預定今日辯結,工會理事長王傑庭前批勞動部律師曾說出「台鐵員工應該全年無休、按班表出勤」這種屁話。

工會庭前強調「依法休假無罪!請法院撤銷懲處」。王傑說,本案訴訟至今已7年,許多當時參加的同仁已經退休和離職,但大家依然忘不了國家無理的懲處,還有說不清的標準。

王傑進一步提到,勞動部的律師曾在法庭上說台鐵員工應該全年無休、按班表出勤這種屁話,另台鐵的律師連記小過的同仁少了年終考成獎金都不知道。

王傑強調,國定假日休假應該徵得勞工同意,不該是預排班表就得強制出勤;7天前請假更是一種自創而無勞基法的依據。

工會理事曹嘉君說,身為幹部,要向這337位一路堅持到現在的會員說辛苦了,將近7年的救濟之路對於每位參與的員工都相當煎熬;至於工會發動依法休假行動,是為了反應台鐵長期以來對員工的欺壓。

工會委任律師翁瑋提到,本件訴訟是在捍衛勞工在國定假日的休假權,依照勞基法第37條跟39條規定,國定假日原則上就是放假,並不需要勞工請假,若是雇主需要勞工出勤上班,則必須經過勞工同意且給予加倍的薪資。

翁瑋說,台鐵這種交通運輸的勞工,並沒有跟其他勞工不一樣,所以並未排除勞基法的適用,台鐵卻認為「既然你在我這個事業單位服務,我們必須要全年不休的營運,你就不能夠休假」,這種作法已完全顛覆勞基法的規定。

翁瑋最後提到,如果進入台鐵,只要從未在春節請過假,之後就不能在春節請假,因為台鐵認為這是漠視同意,等同承諾每年的國定假日都必須車勤上班,然這種解釋方式非常可怕,也是本案最重要的爭議點。

台鐵產業工會委任律師翁瑋。(記者溫于德攝)

台鐵產業工會委任律師翁瑋。(記者溫于德攝)

台鐵產業工會理事曹嘉君。(記者溫于德攝)

台鐵產業工會理事曹嘉君。(記者溫于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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