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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外遇用夫保險套險出事 小王「下次我自己帶」對話曝光慘了

潘姓公司負責人偷吃人妻,還說下次自己帶保險套比較安全,婚外情曝光後被橋頭地院判賠。保險套示意圖。(法新社)

潘姓公司負責人偷吃人妻,還說下次自己帶保險套比較安全,婚外情曝光後被橋頭地院判賠。保險套示意圖。(法新社)

2024/02/21 21:56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林姓婦人拿老公的保險套與經營租賃業潘姓負責人嘿咻後,發現他未戴好,擔心會懷孕,潘男則說下次自己帶就不會有問題,被林夫發現後,憤而求償50萬元,橋頭地院判決潘賠償26萬元精神撫慰金。

結婚多年的林夫指出,去年初,無意間赫見其妻與被告潘男手機LINE親暱對話內容,經追回之下,其妻坦承婚外情,2人曾於去年5月10日晚上,在高雄市鳥松區雅博泊特汽車旅館嘿咻,還發生避孕措施失效,憤而要求潘賠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

潘男自知理虧,未於出庭答辯,也未提出書狀做何聲明或陳述。

承辦法官根據潘和林婦LINE對話紀錄擷圖,林婦說:「你剛剛套子沒戴好,被擠到最裡面去了,拿出來精液都流光了」、「明天要買避孕藥了,我很容易受孕」等語,潘男回應稱:「那怎麼辦,要吃事後嗎?」、「對不起啦…下次會戴好」等語,林女還回傳避孕藥照片。

隔天,林婦又傳簡訊說:「我老公知道了」,潘則回說:「幫我跟他道歉啦…我也不知道會發生這種事情」等語,但隨後又說:「那我以後用我自己帶的保險套呢,應該就沒問題了」等語,足見確有「辦事」行為,並審酌兩造職業、學歷和收入,認為潘應賠償26萬元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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