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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違停秀「一疊80萬罰單」怨惡意檢舉 台中警打臉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相關規定,消防栓鄰近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讀者提供)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相關規定,消防栓鄰近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讀者提供)

2023/11/29 21:17

〔記者黃旭磊/台中報導〕台中市大里區一名男子拍影片po上TikTok,宣稱從今年9月起在自家巷口消防栓前,因違停機車遭魔人檢舉遭罰80萬元、還遭吊銷牌照,台中市霧峰警分局今天(29日)查證後強調,po文男子於9月1日至11月28日違規停車,由交警審核屬實依法舉發共計12件,罰鍰總金額均在7200元以下,並無遭罰80萬元事實,相關po文內容事後也立即更正。

這名男子po影片指出,將機車停放在巷口消防栓附近,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相關規定,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遭人惡意檢舉,並在1個月後才收到罰單期間,這段「時間差」讓魔人趁機持續檢舉。

男子不滿地秀出7至8張罰單,指出媽媽不知情,天天將機車停在自家門口,魔人多次檢舉,直到員警來勸導收到厚厚一疊罰單,質疑遇到報復性檢舉一次性大失血。

轄區霧峰警分局今天前往違規停車消防栓附近,並派員調閱罰單資料,證實「整疊80萬罰單」還被吊牌並非事實。

霧峰分局交通組長郭育奇說,大里區某路段遭惡意檢舉違規停車達80萬還被吊牌一案,經查為今年9月1日至11月28日止遭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警方審核違規停車屬實,依法舉發共計12件,罰鍰總金額為3600元以上、7200元以下。

郭育奇指出,經重新檢視檢舉影片,屬同一行為重複檢舉將予撤銷,呼籲民眾可循台中市警局「交通違規案件簡訊通報」服務管道提出申請,如在台中市5天內遭檢舉3次以上,系統即自動發送簡訊通知,避免遭持續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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