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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殺警案!薛貞國遭圍毆致死非「因公死亡」遺孀提告結果出爐

薛貞國的妻兒申請因「因公撫卹」,但銓敘部認定是「意外死亡」,妻兒不服提告,被北高行判決敗訴。(資料照)

薛貞國的妻兒申請因「因公撫卹」,但銓敘部認定是「意外死亡」,妻兒不服提告,被北高行判決敗訴。(資料照)

2023/11/03 10:2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信義區9年前發生震驚社會的夜店殺警案,當時到夜店處理糾紛的刑警薛貞國慘遭惡煞圍毆致死,其妻兒後來申請「因公撫卹」,但銓敘部認定是「意外死亡」核發撫卹金,妻兒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同銓敘部的決定,判妻兒敗訴;可上訴。

2014年9月13日曾威豪和當時還是女友的劉芯彤,一起到「SPARK」夜店消費,與店方安管人員起糾紛,二人事後向熟識的酒店幹部蕭叡鴻抱怨,蕭透過通訊軟體「中山聯盟」、「中山好青年」等群組聯絡,於隔日凌晨糾眾前往夜店大廳鼓噪挑釁,並毆打安管人員。

時任信義警分局偵查佐薛貞國在休假中接獲通知趕到現場處理,卻遭眾人圍毆,雖然有人高喊「他是警察,別打了」眾人仍不罷手,將他從一樓大廳抬到店外人行道以紅絨柱、棍棒或拳打腳踢,薛傷重不治。曾威豪、劉芯彤等多名被告均被判刑定讞,已入獄服刑。

薛貞國的妻兒事後申請「因公撫恤」,銓敘部為避免須待司法案件結論進行佐證而延宕,2016年先依「病故標準」核給撫卹;「因公撫卹」部分則待司法案件釐清後再行處理。妻兒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妻兒主張,案發地點信義區ATT 4 fun大樓是薛貞國的轄區,薛身為信義分局偵查佐、屬公務員,當時休假仍具備警職身分,因接獲同仁通知而到場執行職務。

妻兒說,薛貞國第一時間表明警察身分,試圖維繫現場秩序,卻被群眾包圍,並以紅龍柱、棍棒、拳腳毆擊等傷害致死,所以屬在職因公死亡,請法院命銓敘部作成「因公死亡」撫卹的決定。

北高行說明,警政署員警飲用酒類禁止服勤規定已明令員警服勤時不得飲酒,或有酒態、有酒味等,若服勤前已飲酒,應事先請假或報請調整勤務時段,否則飲酒擅自服勤屬非法執行職務。

合議庭指,根據法醫研究所解剖及鑑定報告,薛貞國當時血液酒精濃度經換算呼氣酒精濃度為0.925毫克,相關人員受訪談時也指薛案發前曾於餐敘飲酒,足見薛已重度飲酒才前往信義區的夜店,這會影響他的判斷能力,代表非「依法執行勤務」。

合議庭進一步提到,刑事二審的判決可知,第三波衝突發生前,薛貞國曾對曾威豪作出「起腳」動作,這個動作已超出執行職務範圍,並非依法執行的範圍。

因此,薛貞國被認定違反服勤不得飲酒規定,以及對曾威豪作出起腳動作而非依法執行職務,才會被銓敘部依「意外死亡」給予撫卹而非「因公死亡」,這部分沒有問題;北高行判妻兒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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