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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夜店殺警案定讞 曾威豪、劉芯彤夫妻判刑8年

夜店殺警案主嫌曾威豪改判8年徒刑。(資料照)

夜店殺警案主嫌曾威豪改判8年徒刑。(資料照)

2022/10/05 12:5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8年前喧騰一時的台北市信義區夜店73人圍毆刑警薛貞國致死案,先前已有64人被判刑定讞,僅曾威豪、劉芯彤夫婦等9人被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去年5月依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將曾威豪判刑、劉芯彤改判8年徒刑,另7人各判刑7年至10年6月不等;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

曾威豪一審被判刑8年6月,二審改判10年,劉芯彤一、二審都被判9年,夫妻2人因與薛貞國遺孀達成650萬元和解,分期付款中,更一審各酌減為8年。

其餘7名共犯確定刑期,葉品成10年6月,王思凱8年,劉瀚陽7年2月,張繼誠7年4月,張福生7年,王俊傑7年2月,樊豪7年6月。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2014年9月,曾威豪和當時的女友劉芯彤(已結婚育2子女),在北市信義區「SPARK」夜店與安管人員起糾紛,曾威豪2人向熟識的酒店幹部蕭叡鴻抱怨,蕭隔天透過通訊軟體「中山聯盟」、「中山好青年」等群組,糾眾前往夜店大廳尋釁鬥毆。

休假中的信義分局偵查佐薛貞國接獲通知,到場處理,不料卻遭眾人以紅絨柱、或拳打腳踢圍毆,現場雖有人高喊「他是警察,別打了」,眾人仍不停手,從一樓大廳電梯處抬到店外人行道拳打腳踢,薛傷重不治。

全案先後起訴73人,最高法院2019年3月將曾威豪、劉芯彤、王思凱、樊豪等9人發回高院更一審,其餘57人駁回上訴確定,全案先前陸續已有64人定讞。

高院更一審去年5月10日宣判,9人多因和解賠償而獲酌減輕判。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劉芯彤改判8年徒刑。(資料照)

劉芯彤改判8年徒刑。(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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