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旬老母在等他!性侵女童判10年 坐牢治療15年仍無法出獄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打粗工維生的男子賴永宜,15年前於工寮內,以鐵絲綑綁10歲女童,性侵害得逞,法院判刑10年,他於2018年12月執行完畢,但卻沒出獄,而是強制治療,至今年底將屆滿5年,鑑定評估卻顯示,他的再犯風險「未顯著降低」,他抗辯說,92歲老母親需要他照顧,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仍裁定,他應繼續強制治療3年(合計8年)。
賴男案發時是37歲壯年,入獄且治療15年後,至今已是52歲的中年男子,他自述母親現已92歲,如果他強制治療3年後(與坐牢合計共18年),再犯率能顯著降低而停止治療,屆時也已是55歲,母親也將高齡95歲,賴男人生最精華的歲月,幾乎耗在坐牢與治療。
裁定書與判決書指出,賴男於2008年間,酒後騙朋友的女兒,至台中市一處菜園工寮,以鐵絲綑綁女童手腳,注射不明藥劑後性侵害,之後將女童棄置現場長達9小時,才被工寮主人發現報案送醫而倖免於死,最高法院於2009年判決10年確定。
賴男案發後被羈押,判決確定後發監執行,至2018年12月刑滿,但他並未出獄,而是直接移到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強制治療,名義上雖是治療,但情境類似坐牢,至今年12月,治療將屆滿5年,評估小組今年8月鑑定,他的再犯率風險,與治療前相似,沒有顯著降低,「有繼續治療之理由」。
賴男於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裁定時抗辯說,評估指他再犯風險沒顯著降低,理由有所誤差,他沒有幻想症,也是初犯,他發現累犯都能停止治療,他卻不可以,所以才會抱怨、嫉妒,卻被評估委員誤會成是病態。
他強調當年與女童認識,「玩得太過火造成的」,且他有修車技術、聯結車駕照,母親也已經92歲,需要他回家照顧,他絕對不會像其他人一樣繼續再犯,聲明停止治療。
法官卻認為,賴男上述陳述,包括職業與母親高齡,與他是否應繼續治療無關,且鑑定顯示他治療前後的再犯率無明顯降低,裁定他從今年12月起,強制治療延長3年,可抗告。